台灣詐騙案件很猖獗,2023年11月統計,當年度詐騙件數高達35000件,詐騙金額高達79億,創史上新高紀錄。
名列前三名的詐騙案:
投資詐騙(佔30.2%):佔詐騙總金額70%是最高的,手法例如,冒名金融業、電話簡訊及LINE群組勸誘買股,安裝假app宣稱可以插隊搶漲停股票
網路購物詐騙(佔22.6%):買家要求加LINE,再以保障為由要求賣家開立7-11賣貨便、全家好賣+、蝦皮拍賣,以『訂單遭凍結無法下單』、『尚未開通認證或未簽署金流協議』話術,提供假連結請賣家聯絡客服,假客服會要求賣家提供銀行帳戶資料確認
誘騙民眾解除分期付款(佔18.5%):民眾購物之後接到電話或釣魚簡訊,告知被賣方誤設分期付款,要求按指示去設定解除分期
在心理學上,詐騙手法是利用『邊緣線索』(Peripheral cues)來取信於人,透過一些次要但有影響力的因素間接影響受害者的理性判斷。
專業的外觀:看似專業的官方網站、信件公文、知名公司標誌,表面上的專業性,讓人覺得是真實的
權威形象:假扮有權威知名的形象,如政府官員、金管會、警察、法官、投資大戶,人們對權威形象產生信任感
社會證明:詐騙者會展示其他人(虛構的)已經受益的例子,或假的評論和新聞報導,讓受害者相信這是普遍接受和可靠的
緊迫感:創造一種時間緊迫和稀缺的感覺,讓受害者感到必須立刻行動,從而減少理性思考時間和質疑的可能
情感操縱:詐騙者提供看似安全無害的幫助,利用受害者的期待獲利, 恐懼遭受損失、或利用同情心謊稱 親友急需要錢,讓受害者匆忙匯款
受害者可能的誤判:
過度信任權威:因而降低防備
過度自信:以為自己不會上當,低估詐騙者的手段
社會認同:別人都這麼做,應該是可信的
信息不對稱:受害者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,容易被誤導
沈沒成本謬誤:已經投入一定資金或時間,受害者因為不願面對損失而選擇繼續相信詐騙者,期望最終得到回報
受害者可能遭受的二次傷害:
心理創傷:受害者常感到羞愧、內疚、憤怒和自責,對自己的判斷失去信心,甚至有焦慮、抑鬱或創傷
人際關係受損:知悉的家人或親友可能不理解或指責,使受害者感到孤立無助
信任危機:受害者失去對他人的信任,對於他人的真誠也持懷疑的態度,加劇孤立感
財務壓力:損失財物,或導致債務,信用評分下降,影響生活穩定
法律和行政的困難:需要耗費時間和精力報警,處理複雜的法律問題和相關機構交涉
名譽受損: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資源澄清
詐騙是有集團在精心策劃騙局,快、狠、準的在騙錢
好人應該也要有集團,要彼此關心,互相照應和保護,不要冷漠只顧自己,避免陷入孤立無援的窘境。
不要對受害者貼標籤和指責,應該要譴責詐騙者才對。
好人集團應該要同心協力的防止被詐騙,不要給詐騙者有機可乘,杜絕社會亂象。
若是能減少ㄧ 人被詐騙,就是一件快樂的助人行動!
#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
#要愛惜光陰,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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